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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公众号“法青苑”公众号发布文章首创!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新渠道”,首创的新渠道即:公安机关将涉案虚拟货币实物委托给北交所处置,北交所接受公安机关委托后,选定专业服务机构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检测、接收、移交等操作,并通过香港合规持牌交易所公开变现出售,履行国家外汇管理审批手续后,结汇转入公安机关涉案款专用账户,并上缴国库。目前,已适用该模式成功处置顺义公安分局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的涉案虚拟货币。
近日,法制总队代局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共同签署了《涉案虚拟货币处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将涉案虚拟货币纳入“实物上缴”范畴,构建主体适格、流程合规、价格公允、安全可靠的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模式。
不久前,刘扬律师接连参加了由北京人民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两场虚拟数字货币处置研讨会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研讨会在京举行,专家们都说了些什么?,通过会议了解关于“北京模式”的一些信息,在此和虚拟币法律爱好者同步相关情况,以飨读者,旨在希望大家能够对虚拟币相关法律法规建言献策。
一、公众号提到,“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处置全程录音录像,风险控制措施安全可靠。”这项工作具体由一所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天锋安全防护技术有限公司完成。
二、和中天锋公司合作处置的银行是中信银行体系,其中包括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以及中信银行下属香港分支机构、香港信托机构和非银金融机构等,之所以需要信托机构等非银机构参与,是因为银行只能进行银行间的业务往来,不能作为机构直接到香港交易所开户进行处置操作。
三、中天锋公司和中信银行合作开发了“虚拟货币处置回流清算系统”,目前该系统已经在公安内网部署上线,并已报人民银行与外管局备案批准。
四、香港主体具体处置对手方是合规交易所,比如OSL Exchange(中央编号BPJ213,持牌日期:2020年12月15日)、HASHKEY PRO(中央编号BPL992,持牌日期:2022年11月9日),近期开会了解到,目前香港持牌机构有所增加,后续处置对手方也会随之增加。
五、处置完毕后,资金先到中信银行香港分支机构,通过内部账户资金清算通道,向央行及外管局备案回流到境内中信银行北京分行,通过该账户归集资金,完成资金收汇、申报、结汇、划转,换汇名录为“海外资产罚没非税收入”。
六、在整个处置过程中,部分环节是可以替换的,比如北京市公安局合作的是北京市产权交易所,苏州市公安局依托国资公司苏州币达数字资产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等等,境外处置的主体、具体处置交易所以及在香港、新加坡或是其他境外地区处置等都可以随着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七、当然,该处置模式并非唯一合规模式,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拟币处置的课题中包城市有北京、重庆和深圳,各地的具体做法也并不一致,但从合规角度来讲,境内委托+境外主体处置+专项资金结汇回国是目前普遍公认的较为合规的模式,各地在具体实施环节上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