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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XC交易所的Tracy Jin警告稱,現實世界資產(RWA)隱藏着可能重演2008年次貸危機的風險。
從2021年僅10億美元,到2025年總價值已超過230億美元。現實世界資產(RWA)已成為加密貨幣領域增長最快的板塊之一。這些資產包括黃金、房地產、證券、國債、藝術品等。
RWA的目標是讓普通交易者更容易獲取此類資產並提高透明度。然而,雖然可及性有所改善,但透明度卻明顯不足,許多RWA是在私有區塊鏈上發行的。
MEXC交易所首席運營官Tracy Jin在接受crypto.news採訪時表示,這造成了機構將高風險資產打包成RWA的真正風險,使持有者面臨重大損失。
她警告說,RWA項目透明度的缺乏可能引發類似2008年的金融危機,威脅到加密貨幣領域乃至更廣泛的金融市場。
在RWA早期,一些DeFi協議(例如基於Centrifuge構建的協議)允許發行方將應收賬款組合(如中小企業的未付發票)代幣化。這些代幣化資產隨後被用作在Tinlake或MakerDAO等平台上借入穩定幣的抵押品。
這些早期的DeFi貸款協議已經出現了明顯風險:這些協議發行了由不透明的鏈下資產(如小企業貸款的“未來應收賬款”組合)支持的鏈上信貸。
在鏈上,一切看起來都很完美。投資者看到代表對一個多元化貸款池擁有索償權的代幣,該貸款池產生穩定且高額的收益。智能合約運行完美無缺,利息支付按時分配。
而隱藏的危險在於現實世界的信貸質量。鏈上代幣無法揭示鏈下資產組合中的小企業是否正在掙扎或開始違約。
當經濟衰退來襲,這些現實世界的企業倒閉時,支撐代幣的“應收賬款”就會蒸發。
大家會突然發現,這個“安全的”高收益資產其實是由一堆違約債務支撐的,代幣的價值也隨之崩潰歸零。
這種鏈上數據完美無瑕,且掩蓋了鏈下根基腐朽的確切情況,正是一個看似安全的RWA如何在一夜之間變為具有金融風險的案例。
“有毒”的RWA是指一個有缺陷的鏈下資產(不透明、估值過高或具有無法執行的法律主張)隱藏在高科技代幣的背後。
其標誌是其鏈上數據看起來完美,卻完全掩蓋了現實世界資產的腐朽。為了區分它們,投資者必須超越代幣本身,進行傳統的盡職調查。
作為投資者,第一步是核實發行方和託管方,查清楚這些現實世界實體是誰。合法的RWA只會由知名的、受監管的、擁有公眾聲譽的公司管理。如果投資者找不到關於團隊或託管方的信息,作為風險考量,最好避開該項目。
第二步,投資者必須要求項目方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法律資質。合法的項目會得到信譽良好的會計師事務所定期、獨立的審計支持,而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鏈上儀錶盤。
法律資質必須清晰:擁有代幣是否賦予你對資產的直接、可強制執行的所有權?如果在危機中贖回資產的路徑模糊不清,那麼這個代幣很可能是有毒的。
最後,必須評估底層資產在現實世界中的流動性。對一個缺乏流動性的物品進行代幣化,並不會神奇地為其創造一個深度市場。如果發行方、審計報告、法律主張和底層市場並非都完全清晰明了,普通投資者就應該對這類RWA極其謹慎。
房地產或名貴葡萄酒等資產的市場風險是眾所周知的,並且已經持續了幾個世紀。真正被放大的危險幾乎完全來自於代幣化過程本身,這涉及到背後的“誰”以及他們“如何”做。
最重要的風險是運營和法律。一個不道德的發行方可能利用不透明的估值,以虛高的價格將房產代幣化,然後向投資者出售份額,使投資者蒙受賬面損失。
實物資產或其法律契據可能被存放在不稱職或欺詐性的託管方那裡,資產可能丟失、被出售或被扣押,導致代幣變得一文不值。
此外,智能合約代碼中的漏洞也可能導致該数字資產的完全損失。即使是監管,也很難在不同司法管轄區強制執行所有權。
因此,發行方及其合作夥伴的質量、監管和技術能力,是比標的資產市場波動更為關鍵的風險因素。
機構使用私有鏈,原因只有一個:掌控權。
對於受到嚴格監管的銀行來說,擁有開放訪問和抗審查特性的以太坊是缺陷,而非優點。
因為它們的整個商業模式是建立在遵守嚴格的KYC/AML(了解你的客戶/反洗錢)合規要求以及維護客戶機密性之上。
私有區塊鏈允許機構建立一個圍牆花園。它們可以精確控制誰被允許加入網絡,確保每個交易對手都是已知且經過審查的。這使得交易細節可以私有化,並且在出現錯誤或根據法院命令時,擁有修改或逆轉交易的權力。
雖然這種方法利用區塊鏈技術提高了後台效率和結算速度,但它從根本上破壞了去中心化、公共透明的核心精神。
賬本只對選定的、獲得許可的參与者群體“透明”。這是一種效率策略,重建了傳統金融的封閉模式,而不是向更開放、更公平體系邁出飛躍。
在這一階段,我認為這更多是由於系統性監管缺失與投機性試驗的結合,而非主要參与者有意圖地傾銷“有毒資產”。尤其頂級機構的行事,會更謹慎,因為其聲譽會面臨風險。
更直接的風險來自於低級別金融機構或未受監管的實體,它們將代幣化視為一種“監管套利”手段。
它們可能會將高風險資產(如次級貸款)打包,並出售給缺乏深度盡職調查工具的全球加密貨幣零售投資者。這並非刻意拋售已知無價值的資產,而是通過誤導風險來追逐需求。
核心問題在於風險定價的失誤。在追求高收益的市場驅動下,RWA的真實風險特徵可能被掩蓋。
投資者可能購買支付高年化收益率(APY)的B級貸款代幣化產品,卻未意識到其潛在風險。這更多是由於炒作與缺乏標準遇上新技術所引發的系統性風險,而非大型銀行的故意惡意行為。
為防止系統性危機,我們需要一個既能建立信任和透明度,又不扼殺創新的監管框架。
這需要重點關注鏈下資產的質量和完整性以及其法律結構,而不僅僅是鏈上代幣。目標是在這個新領域中強制執行傳統金融領域用慘痛教訓換來的經驗。
第一支柱必須是強制性的第三方驗證。監管機構應要求面向公眾的RWA項目定期接受合格公司的獨立審計。
這些審計必須驗證底層資產的存在、質量、估值以及任何針對它們的法律主張。簡單的“儲備金證明”儀錶盤是不夠的;我們需要“經審計的儲備金證明”。
第二,我們需要一個標準化法律框架來規範所有權和贖迴流程。
監管規定必須確保持有代幣構成對底層資產的直接、可強制執行的法律索賠。該框架必須包括清晰、標準化的流程,說明投資者如何贖回其代幣,以及在違約或清算情況下會發生什麼。代幣持有者的權利不容任何模糊性。
最後,“合格發行方”和“合格託管方”制度至關重要。
並非任何人都可以進行資產上鏈並向公眾出售。監管機構應為發行方和託管方建立許可制度,確保它們滿足最低資本要求、擁有健全的治理結構並接受持續監管。這將防止競相降低標準,併為RWA安全擴展奠定必要的信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