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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公眾號 C Labs 加密觀察
在幾個小時前,美國參議院的銀行委員會發布了数字資產立法原則,為後續加密市場的利益分配格局。
要知道,當前對美國的金融業影響最大的,就是這個參議院的銀行委員會。美聯儲主席,SEC主席等美帝實權金融大佬,都需要向這個委員會乖乖彙報工作。
尤其本屆眾議院是共和黨控制,利好加密的法案在眾議院基本不會獲得阻礙。因此這個銀行委員會對加密政策的實際政治推動力特彆強!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個原則的起草人,是清一色的共和黨大佬。為首的Tim Scott是現任銀行委員會主席,而Cynthia Lummis加密行業的人絕對不會陌生,絕對的加密堅實支持者,現在銀行委員會負責数字資產。另外兩位是也是銀行委員會的成員,代表傳統金融和其他勢力。
以下是原則全文,【】括號內為個人解讀,不代表原作者立場:
法律應明確界定数字資產證券與数字資產商品之間的經濟理性界限,考慮現行法律,提升可預期性、法律精確性,並提供迫切需要的監管確定性。
【劃分好SEC和SFTC的勢力範圍,並很着急的希望利用目前共和黨優勢任期,為未來幾十年切一塊大蛋糕。】
監管權限應通過法律明確劃定,防止出現單一包攬一切的監管機構。
【SEC別想獨吞】
立法應承認,並非所有分佈式賬本技術(DLT)都應受到同等監管。
應認識到中心化公司、去中心化金融(DeFi)協議、非託管軟件平台之間的風險與利益差異;
應明確保障用戶對数字資產的自我託管權利;
使用分佈式賬本技術與智能合約進行非金融用途(例如健康數據管理)的活動,不應被視為金融產品來監管。
法規應更新,以反映数字資產與分佈式賬本技術的獨特性質。
法律中應納入 適用於特定数字資產融資的 SEC 豁免機制;
【交夠了保護費的項目方,可以不管】
SEC 應重新審視其對数字資產發行人施加的繁重註冊要求,轉而提供一個清晰、量身定製的合規路徑,以鼓勵誠信與創新;
【我們IPO這一套很成功,Circle股價都炒上天了,以後這一套也要方便ICO,資產發行權我們要拿過來~】
應制定有利於創新的明確原則,以指導数字資產在二級市場上的交易;
【流動性也要拿到我們手上來,券商和加密交易所必有一戰!】
法律不應將針對中心化公司設計的原則照搬用於去中心化協議。
“代幣化(Tokenization)”應被視為金融基礎設施效率、透明度與流動性提升的一種演進,而非對底層資產本質的根本改變。
【可以參考70年代,資產电子化的趨勢進行監管,資產代幣化是大勢所趨】
中心化数字資產中介應接受支持創新的註冊制度與風險管理要求,類似於今日其他中心化金融中介的監管框架。
要求可包括:反非法金融合規、合理規模的資本金要求、資產託管與隔離規定,以及適當的執法權限。
法律還應確保客戶資金在破產過程中的安全保障。
【在我們這個賭場,大家放心玩,我們嚴查出老千和莊家撤池子跑路~】
法案應包含一攬子小規模、常識性的措施,用於防止通過数字資產進行洗錢與規避制裁。
【該收的稅(保護費)還是不能少】
相關條款應具備目標精準性與創新友好性,例如:
規定採用審查標準;
明確《銀行保密法》(BSA)與《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適用於與美國有關聯的境外實體。
改革還應考慮数字資產與分佈式賬本技術在提升透明度、效率與偵測非法行為(如洗錢)方面的潛力。
【錢包地址以後要實名了!當前的金融體系大量依賴客戶經理進行反洗錢,以後全部算法搞定,銀行客戶經理可能要批量失業】
聯邦金融監管機構應採取常識性步驟應對負責任的創新,包括:
更廣泛使用“不採取行動”指引(no-action guidance)、監管沙盒(sandbox)、安全港機制(safe harbor)、跨機構協調與合規申請制度。
【收保護費的花樣要多】
應明確指出:在不危害金融機構安全性與穩健性的前提下,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可開展與加密相關的多種活動。
【逼着銀行認慫,話事人美聯儲主席首先表態支持領導決定!】
明確指引將改善監管執行,包括:
制定清晰規則與預期;
強化責任機制;
實現一致執法,提升理解度與合規度。
【接下來會有重要的《数字貨幣清晰法案》進入立法流程,各位小弟們要好好領會我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