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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當中,很多時候是家裡的頂樑柱被抓,留下來的,往往是對案情一無所知的寶媽、年邁的父母。
在這慌亂無助的時刻,家屬如何能夠第一時間為家人找到靠譜的律師,以及家屬應該怎麼做,才能更好的幫到當事人呢?推動案件往有利的方向發展呢?
就在上周,我們刑事團隊辦理的一起當事人被控詐騙罪案件,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取保候審。所以就以這個案子為例,和大家展開聊聊。(注:文中人名、地名均為化名,案情細節亦做技術性處理,旨在保護當事人隱私。)
警察突然來到我家,把我老公帶走了
某天早上,王太太一家正圍坐在餐桌旁吃早飯,準備等會兒送孩子去幼兒園。就在這平常不過的一天,門外突然響起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咚咚咚——”
王先生打開門的那一刻,三四名穿着制服的執法人員立刻出現在眼前。其中一人出示了警官證,說:“我們是XX公安局的民警,你涉嫌詐騙,需要你配合我們調查。”話音剛落,冰冷的手銬便銬在了王先生手腕上,王太太還沒反應過來,丈夫就被帶走了。
門砰的一聲關上,屋裡只剩下呆立原地的王太太和嚇得哇哇大哭的孩子。
“怎麼可能?”她腦子里一片空白,怎麼都想不明白:平時老實巴交、從不惹事的丈夫,怎麼就涉嫌詐騙了?
她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安頓好孩子之後,立刻趕往派出所打聽情況。但民警告訴她:因為這是刑事案件,王太太目前無法見到丈夫。她只能在派出所門口守着,一守就是两天,最終等來了一張拘留通知書——上面赫然寫着:王某某涉嫌詐騙罪。
更讓人揪心的是,派出所民警坦言,他們其實也不清楚王先生到底是因為什麼被抓的——他們只是協助執行任務,真正的辦案單位是在雲南的一個五線小城。現在,王先生已經被臨時關押在本地的看守所,等待那邊的警察過來提審。但云南警方什麼時候會到,目前他們也沒收到消息。
就在這時,王太太才了解到,只有律師才能進去看守所會見丈夫。可她一時之間有些迷茫——自己這些年一直在家帶孩子,跟社會幾乎沒什麼接觸,手機通訊錄里根本沒有一個律師的號碼。上哪找一個靠譜的律師,能真正幫到丈夫?
她忽然想起丈夫多年的老朋友趙大哥——平時為人仗義,又在外面見多識廣。於是抱着試一試的想法,她撥通了趙大哥的電話。趙大哥了解情況后,立即開始打聽,並牽線搭橋,最終聯繫上了我們。
我老公到底做了什麼違法的事?
在初次與王太太溝通時,由於家屬並不清楚王先生具體涉嫌的行為,我們作為律師,需要通過不斷的引導,盡可能幫助當事人回憶和還原相關事實。
我們問:“最近王先生有沒有和什麼陌生人接觸?有沒有參与什麼大額交易?”
王太太說,她這幾天也一直在回想。她強調,丈夫是個對家人、朋友都非常好的人,平時為人本分,根本不可能去詐騙別人。她能想到的唯一異常情況,是上個月王先生曾告訴她,自己賣出了一筆USDT虛擬貨幣。
我們繼續引導家屬進一步回憶和補充細節。經過一晚上的深入溝通,我們了解到,因為王先生父親患癌做手術,近期王先生經濟壓力比較大,上個月他將自己持有的一部分比特幣變現。但具體的交易過程、細節,以及對方身份,王太太並不清楚。
聽到這裏,我們基本能判斷:王先生很可能是在這次出U過程中,不幸收到交易方打來的被害人涉詐資金,恰好又有受害人報案了,而雲南某五線城市,大概率就是受害人報案的地點。
基於初步了解的案情線索,我們迅速展開準備工作。我們團隊的高孟陽律師第一時間緊急出動,迅速制定了詳盡的會見計劃,包括會見時的問題清單、初步的法律分析,以及針對案件可能發展的幾種應對策略。隨後,高律師就出發前往看守所,準備會見王先生。
在看守所見到王先生時,他已經被羈押了兩周。由於雲南警方遲遲未到,本地公安也未開展實質性審訊,王先生始終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因為什麼被刑拘,內心無比困惑。
律師問道:“你上個月是不是出過一筆U,金額還不小?”
王先生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原來是這件事!”,但同時也很不解的問,“高律師,我明明這麼小心,這時又是正常的出金,怎麼會涉案呢?”
經過進一步溝通,我們掌握了更多的細節信息。王先生是一家餐飲店的老闆,碩士學歷。幾年前他開始接觸虛擬貨幣投資,但一直非常謹慎,作為一名長期持有者(HOLDER),他只定投比特幣,而且多年來始終是只入金”,從未出金。
但由於近兩年餐飲行業經營困難,家中又遇到重大變故——老人患癌需要手術治療,加上房貸等各類支出,資金一時緊張。因此,王先生就考慮將持有的一小部分比特幣變現。他首先將比特幣從OE平台轉至BA交易所,然後又從幣安專門找的五星商戶完成了一筆出金交易,對方將相應對價的50萬元人民幣打入了王先生賬戶上。
儘管直至律師會見時,警方尚未對王先生展開訊問,但結合王先生和王太太的講述,以及我們辦理大量相關案件的經驗,我們初步判斷,王先生被刑拘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在出金過程中無意收到了涉案贓款。
在這一基礎上,我們為王先生制定了詳細的法律分析和應對策略。幾天後,雲南警方終於抵達本地正式對王先生提審。正如我們事先預判,案件確實與那筆虛擬幣交易有關。
得益於前期充分準備,王先生在訊問中能夠沉着應對,明確表達了自己的立場:只是正常的虛擬幣交易,並無任何幫助詐騙、協助洗錢的主觀故意。不過,我們也提前向王先生說明過:在司法實踐中,即便是“無意觸雷”的資金往來,只要存在贓款流入,辦案機關也往往不會輕易放人。因此,王先生對此已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提審結束后,王先生被轉押至雲南當地看守所繼續羈押。但由於我們已與王先生和其家屬進行了充分溝通,他們心理上有了預期,知道接下來才是戰鬥時刻。
“ 把50萬贓款全退出來,就給你辦取保候審!”
王先生被帶往雲南后,高律師與王太太也第一時間趕赴當地。通過與承辦警官的溝通,我們逐漸了解到案件的整體背景:
原來,本案的起因是一名當地富商被騙,涉案金額巨大,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該案已被列為由上級公安機關統一部署、跨省偵辦的大型網絡詐騙案件。目前,全國範圍內已有三百餘名相關人員被抓捕歸案,全部羈押在該地看守所。另外,我們了解到,該地區看守所最多可容納六千人,所以不會因羈押人員數量過多而考慮釋放部分被羈押人員。
在和警方溝通的過程中,我們也表達了我們的看法:王先生只是正常賣出自己持有的虛擬貨幣,沒有參与詐騙,更沒有和詐騙分子串通,談不上什麼共犯。他不應該因為不幸收到對方的錢是贓款,就被一刀切地處理成嫌疑人。
對此,承辦民警的態度是:
“你們說的我理解,也認同你們的觀點。但這個案子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我們現在全國各地出差抓人,已經抓回來幾百號人,都押在這裏。不可能無緣無故只放你一個人出去。想辦取保,很簡單——把收到的50萬贓款你得退出來。”
警方將王先生正常交易所得的50萬元認定為“贓款”,要求全額退賠。但是,這是王先生賣U的錢,目前將這筆錢認定為違法所得的“贓款”,這是王先生和王太太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的。況且,這筆錢收到后就被王先生償還之前的消費貸(醫藥費)了。現在確實也拿不出這個錢。
此時,王先生已在看守所羈押將近三周。當事人和家屬面臨的現實抉擇是:
要麼,退賠50萬元,爭取取保候審;要麼,就只能繼續羈押,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
雖說這次與警方的溝通中,得到的是“不會輕易放人”的初步結論,但我們並非毫無收穫。作為律師,我們獲取了一個關鍵信息:警方目前對王先生的辦案思路,和我們初次和王先生溝通時,在即便我們尚不掌握具體案情時對案件辦案思路的判斷高度一致。這意味着,案件的定性,以及可能的走向,並沒有偏離我們的預判,這對我們後續的應對至關重要。
接下來怎麼打?我們決定軟硬兼施,雙線推進。
一方面,我們撰寫了詳盡的法律意見書,針對王先生不構成犯罪的事實與法律依據,提交給公安局相關領導,同時通過信訪渠道持續施加壓力;另一方面,我們也建議王太太出面,以家屬身份與承辦警官溝通。在我們協助下,她清晰表達了家庭的困境、王先生的為人,以及這一事件對一家人的打擊——我們充分的讓辦案人員從理性和情感兩個層面,都看到王先生不過是一個被誤卷其中的普通人。
辦案過程中的博弈細節不再一一展開,但可以說,每一步都走得不容易。從律師與承辦人員多輪“較真式”的交鋒,到王先生在看守所里的咬牙堅持,再到王太太配合律師步步推進,我們從法律、程序、情理三個維度持續發力。
終於,就在上周,在沒有退賠一分錢的情況下,我們在30天內拿到了來之不易的取保候審決定書。王先生也終於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門。
題外話:
可能有人會覺得,本來就應該是這樣的結果啊,他只是與別人正常的交易虛擬貨幣,不幸收到了贓款,他當然不應該退賠,不應該被追責啊。
但作為一個辦理過大量類似案件的刑事律師團隊,我們必須告訴大家的是,這類案子在實踐中太常見了。
因為一次不慎的交易收到了贓款,銀行卡被凍結、被指控涉嫌“幫信罪”或“掩隱罪”,再普遍不過。很多時候,辦案人員會將“退賠”作為前提條件,之後才考慮是否解凍賬戶、是否取保候審。
理想與現實,存在一定的差距。權利是要爭取的,即便是合理的訴求,實踐中可能也需要不斷的堅持和努力,才有維權成功的可能。也正因為如此,在見多了大量案子不退賠不給辦理取保的案子,才能知道本案階段性勝利的取得是多麼來之不易。
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更多還沒有遭遇刑事案件的朋友,能夠提前有所準備——如果將來不幸發生了類似情況,自己該怎麼防範、該怎麼應對。
從本案中,我們能夠總結出一個重要經驗。王先生為什麼能夠“關關難過關關過”?其中一個關鍵原因就是“人和”——王先生和王太太都能給與彼此,給與律師充分的信任,同時,他們能夠按照律師的建議,一步步打好配合,這是相當重要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這這裏就不得不提一個與本案形成鮮明對比,一個令人稍感遺憾的案子。
去年我們接手一個程序員的案件,他因曾任職的平台涉案被牽連,被關進看守所。他女朋友通過網絡渠道找到我們團隊,團隊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后了解到,平台模式涉嫌傳銷並無爭議,而當事人幾年前因擔心風險已經辭職,沒想到幾年後還是被抓了。因此,他認可涉案事實,並表示願意認罪並退賠違法所得,希望儘快自己先取保出來,避免影響目前的工作,進看守所之前他還特意聯繫好友幫他和公司請了幾天假,暫時先應付着。
但是,當我們把律師對平台模式的理解和當事人女朋友以及他父母講了之後,女朋友是可以理解並接受的,但他的母親堅決反對兒子認罪和退賠。母親堅持認為自己的孩子從小品學兼優,而且還拿過多次獎學金,畢業后也一直在大城市工作,不可能做違法犯罪的事。認為如果孩子真的有罪,也應當由法院來判決。另外,由於女朋友和我們的觀點一致,母親對女朋友也抱有很大意見,後面乾脆拒絕溝通了。
最終,由於因為沒有在寶貴的黃金37天內採取退賠行動,當事人至今仍被羈押。誠然,我們能理解這位母親對孩子的愛,讓一個文化程度不高的年邁老人去理解兒子曾經參与的Web3項目為何涉嫌傳銷,實在太難了。但有時候我也會想,當事人會不會怪他母親呢?因為等到一年半載之後,當他出來時,可能工作也沒了,交往多年的女朋友也沒了。在刑事案件中,類似的情況其實並不少見。
很多案件里,出事的往往是家庭的頂樑柱,但他們的命運往往掌握在對案件一知半解的年邁父母,或者長期脫離社會的寶媽手中。誠然,這些親人對家人的愛無可置疑,但遺憾的是,由於認知有限,他們很難為當事人找到真正專業靠譜的律師。很多時候,家屬是否能找到對當事人和案件認真負責的律師,全憑運氣。
另外,即使找到了專業的律師,也常常會因為認知差異、溝通障礙、信任缺失而導致案件推進受阻。律師給出的專業建議,家屬未必理解,未必願意配合執行,導致錯失最佳處理時機,導致難以順利推進案件的情況。
所以,對於當事人而言,如果我們平時能多和家人溝通一些自己的工作內容、做過的項目、接觸過的人,尤其是在從事新興行業或法律邊界模糊的領域時,早點讓家人了解我們所處的環境和可能的風險,那麼一旦真的遇到突發情況,家人就不會一頭霧水、完全失控。他們也更有可能理解你為什麼會找某位律師、信任某些朋友,自然也更願意配合專業人士做出應對判斷。
就像本案中的王先生和王太太,正是因為彼此之間、與律師之間高度信任,才能在危機中保持配合,共同扛下了這段艱難時光。這份信任,其實不是臨時建立起來的,而是來自於日常的點滴溝通。
最後還是想真誠地提醒大家:希望你一輩子都用不上律師,但如果可以,先交一個值得信賴的律師朋友,以備不時之需。別等事情臨頭,才發現自己毫無準備、四下無人能幫。
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花一點時間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識,這樣在面對突如其來的刑事風險時,才能不慌亂、不被誤導,有足夠的判斷力和心理準備,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保護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