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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印象里的加密貨幣“挖礦”,還停留在比特幣那個時代的“逐水草而居”——冬天在西北用靠風電,夏天在西南靠水電。動輒幾千台機器,塞進荒漠里的鐵皮房,建在四川河流邊,晝夜轟鳴,吃電如山洪。
但現實是,現在行業里更多出現的是一種“輕量挖礦”:不靠水電,不往深山走,就在城市寫字樓里安安靜靜運行着幾台設備,沒有風扇的轟鳴,也沒有線路板的燒焦味,只是默默地“算”,默默地產出Token。
因為工作的原因,紅林律師時常在上海、深圳和Web3項目方、開發者、投資人打交道,不少熟悉了的朋友會帶我参觀他們的辦公室,指着一堆硬件機器像我介紹,這就是我們的加密貨幣礦場。
房間外面是中國最中心化的金融中心,車水馬龍。房間內是你聽不出聲音,感受不到熱量變化的機器在運行,支撐着去中心化的金融和夢想。
這種“輕量挖礦”的方式,其實是近年來行業內部在監管高壓下自然演化出來的一種狀態。一方面受制於政策風險,大規模部署早已不可持續;另一方面,隨着很多新項目放棄了比特幣式的PoW路線,轉向更低功耗的PoS、分佈式存儲、邊緣計算類機制,挖礦本身的物理形態也變得“隱形”了。
從合規視角看,這其實就是個典型的“看不清”的狀態——設備合規、網絡合規、運行節點本身也不違法,但它的收益方式、激勵邏輯,卻又確實屬於加密貨幣的範疇。你要說這不是挖礦,好像也不能完全撇清;你要說它非法,又缺乏實質違法特徵。這就給了行業一種微妙的生存空間:在灰色地帶里持續運行,不大不小,不吵不鬧,但確實還活着。
而要真正理解這個現實,還得從中國關於“挖礦”的監管路徑講起。
早在2021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就在一次會議中明確提出:“要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全國範圍內掀起了一場系統性的“清礦”行動。新疆、內蒙古、四川等傳統“礦區”率先響應,陸續發布限電通知、清退礦場。當年9月,國家發改委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正式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自此確立了政策方向。
官方給出的理由是,這類活動“能耗大、碳排高、貢獻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雙碳”目標。這個定性在當時是有一定現實基礎的。彼時比特幣主導的PoW機制確實是高能耗、高密度的代表,用電量一度超越一些中等國家,而這些電力很多來自“灰色”電源。
但隨着行業技術演化,很多加密項目不再依賴PoW算法,而是通過PoS、DPoS、分佈式存儲等方式進行網絡維護,這種模式下所需的計算資源顯著降低,部署場景也逐漸從“郊外鐵皮房”轉向“城市寫字樓”。你能說它是挖礦,但它確實沒怎麼耗電。
更複雜的是,AI的發展和算力需求的急劇上升,把原本屬於加密行業的一些底層設施變成了“政策鼓勵對象”。邊緣算力、分佈式存儲、通用GPU節點,這些技術曾一度屬於區塊鏈應用的基礎設施,如今正在被AI產業“借殼”接盤。而在算力和架構層面,兩者之間的界限本就不清晰——你跑一個AI訓練模型和跑一個鏈上驗證節點,用的可能是同一組服務器,只是調用的軟件和目標不同而已。
這就出現了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監管機構習慣用的識別邏輯,比如“電耗是否超標”“設備是否特殊”“是否部署在集中區域”,在今天都幾乎失效了。你看不出哪個項目是在搞合法的AI算力業務,哪個項目是在借殼挖Token,哪個項目兩邊都搞。現實早就把監管邊界磨平了。
所以很多時候,我們看到的不是“挖礦在復活”,而是“它根本就沒死,只是換了一套外衣”。你會看到很多Web3項目,表面主打AI協同、邊緣節點調度,落地的時候其實還在跑某條鏈的驗證邏輯;也有的項目打着數據安全、加密計算的名義,實際上就是在構建自己的Token發行機制。
對於地方政府而言,這種情況同樣是棘手的。一邊是中央層面對“挖礦”的明令禁止,另一邊又是對“算力基礎設施”“AI大模型訓練”等方向的重點扶持。如果一個項目的業務模型同時踩在兩條線上,那要不要扶持、怎麼監管、是否算違規,其實沒有清晰答案。
而這種模糊狀態,也進一步導致現實中很多項目“能跑就跑,能躲就躲”,反而催生了一種更隱蔽、更混合、更靈活的“地下挖礦生態”。你查也查不到,算也算不清,電是居民用電、房是辦公室、賬目合規、主體有執照,但它就是在算一個Token。這時候你再拿傳統那套監管邏輯來處理,已經跟不上了。
作為Web3.0行業法律合規從業者,紅林律師的個人判斷是:中國關於加密貨幣的“三禁”政策(ICO、加密貨幣交易所、加密貨幣挖礦)里,如果未來真有放鬆空間,最先鬆動的可能是“挖礦”。
不是因為國家態度轉向,而是因為“新礦工”已經脫離了原來的定義。你很難再用“高耗能、低貢獻”來形容他們。相反,他們可能已經是你鼓勵的“算力創業者”,拿着科技園區補貼,參加AI大賽,正兒八經在註冊公司、繳稅、發工資,只不過利潤產生的除了人民幣,還有全球通用可變現的Token。
更何況,現在AI和Web3融合日趨緊密,很多做鏈的團隊其實也在參与AI模型的預訓練、數據標註或者算法優化;而很多AI企業也意識到鏈上激勵機制在“眾包計算”“邊緣參与”中更高效。這時候你再強行拆分Web3和算力之間的關係,只會變得越來越不現實。
當然,我並不是說監管該徹底放開,而是要承認這個行業的形態確實變了,不能再用三年前的標準來治理五年後的現實。尤其是涉及到算力基礎設施、AI服務能力這類“模糊領域”,要做的可能不是全盤否定,而是通過“正面清單+行業分類”的方式,明確哪些行為應當歸入數據產業範疇,哪些行為屬於金融監管對象,哪些行為可以合規運行但必須登記申報。
否則,如果我們永遠把“挖礦”這個詞等同於非法、落後,那確實也會錯過一部分未來。
挖礦這件事,到了今天,不只是一個合規問題,也不只是一個能源問題,更是一個關於“我們怎麼理解基礎設施演化”的問題。從比特幣的“算力換區塊”,到AI時代的“算力即資源”,本質上我們看到的,是越來越多的底層算力節點,正在變成数字社會的通用接口。如果說過去十年是“誰能挖到幣誰賺錢”,那麼接下來的十年,很可能是“誰掌握彈性算力,誰就有產業主動權”。
在這個全球範圍內算力博弈日益白熱化的時代,如果國內不能構建出一套既尊重底層技術路徑、又能納入監管視野的挖礦與算力融合機制,我們很可能在下一波全球算力基礎設施競爭中缺席。
比起堵,不如看清楚它的真實面目;比起藏着掖着,不如把它納入明面上的規則系統里。這樣至少可以讓那些本可以在陽光下做事的項目,少一點顧慮,也少一點灰色操作的動機。
這正是一個真正需要討論的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