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ros Research
來源:Pharos Research
摘要
導語:確權、支付與融資,以新能源為例拆解三條 RWA 路徑的價值、邊界與風險
RWA(Real World Asset,真實世界資產上鏈)並非全新的概念,但近期再次受到廣泛關注。在美國監管風向轉變和香港政策支持的推動下,相關實踐不斷湧現,既包括美國國債、股票、FOF 等金融資產的通證化,也涵蓋各類實物資產的上鏈探索。據 DefiLlama 的數據显示,截至2025 年 9 月 15 日全球 RWA 鏈上鎖定價值(TVL)已達 157 億美元[1],較 2024 年 1 月增長 279%。真正有價值的 RWA,並不只是把現有金融產品搬到鏈上,而是將區塊鏈能力深度嵌入傳統行業的真實業務,實現數據可信、流程自動與融資創新的融合。
本文將介紹傳統企業 RWA 落地的三種路徑:路徑一側重確權存證(不發行代幣),路徑二發行代幣但不涉及證券屬性(支付/儲值用途),路徑三發行具證券屬性的代幣(融資/收益型)。本文以新能源行業為例,拆解傳統企業實施 RWA 的三種路徑,展示區塊鏈如何提升傳統業務的數據可信度、結算效率和融資空間,幫助讀者理解其差異、選擇適合方案並預判其中風險。
01 背景與痛點:為什麼現在談 RWA
RWA 並非新概念,區塊鏈興起初期,已經有人嘗試將房地產、股權等資產数字化、代幣化,但受制於技術和法規,當時影響有限。近年隨着監管態度演變和技術成熟,RWA 重新成為焦點。例如,DeFi 項目 MakerDAO 在 2019 年以現實資產美國國債作為抵押品,支撐其穩定幣 DAI。2023 年末,BlackRock 通過以太坊將其短期美債基金份額代幣化,投資人持有代幣即可實時獲取國債收益。這標志著傳統大機構開始擁抱 RWA 理念,將高流動性的傳統金融資產(國債、貨幣基金)引入鏈上生態。另一方面,非金融領域的 RWA 探索也在展開,例如供應鏈應收賬款、碳信用、知識產權等資產的數據上鏈和交易流轉。
總體來看,RWA 的發展正從“概念驗證—監管試點—政策框架成形”邁向合規落地。RWA 的監管尚無單獨立法,各國多是將其納入既有金融框架下管理:若代幣具證券屬性,則按證券法監管;若涉及支付與結算,則落在支付和穩定幣法規之內。在美國,機構主導的代幣化基金份額、債券發行均按證券法規處理,美聯儲體系的 Project Cedar 等仍屬結算沙盒。香港自 2025 年起實施《穩定幣條例》,同時通過 Project Ensemble 沙盒探索包括新能源收益權在內的 RWA 用例。歐盟則在 MiCA 框架下管理穩定幣和加密服務商,而對證券型 RWA,繼續適用 MiFID II 等既有資本市場法規。
傳統行業的痛點為 RWA 提供了用武之地。長期以來,實體資產交易和融資面臨權屬不清、流程低效、流動性不足等問題。以新能源為例,光伏電站的收益權缺乏透明登記與流轉平台,導致盡調困難、資產難以及時變現。區塊鏈的不可篡改、可追溯、公開透明特性,能夠清晰確權、留痕可查並支持自動結算,緩解信息不對稱並提升效率。在供應鏈金融中,若合同與質押狀態鏈上共享,也能降低一物多押等欺詐風險。
跨境支付亦是痛點。通過 SWIFT 匯款往往需數日、經多家中介且費用高昂,透明度低;而鏈上支付工具可以 7×24 小時實時到賬,幾分鐘完成清算,成本不足 1 美元,對依賴全球供應鏈的新能源企業極具吸引力。
從監管和審計視角,傳統融資中的數據真實性和透明度不足。RWA 則通過可驗證數據與鏈上披露,讓每筆資產轉讓、收益分配可被穿透審計,兼顧信任與效率。
同時,全球金融與科技公司正加快布局:花旗、渣打探索代幣化結算,螞蟻集團推出面向機構的 RWA 鏈 Jovay;香港等地設立牌照制度與沙盒試點,監管堅持“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總體而言,合規+創新成為 RWA 主旋律。傳統企業的痛點與區塊鏈優勢形成供需匹配,政策鬆綁則點燃了新一輪實踐熱情。
02 傳統行業實施 RWA 的三種路徑
RWA 並不等於發幣募資,傳統行業企業實施 RWA,可以根據是否發行代幣及代幣屬性,分為三種模式路徑,以下將逐一定義並分析每種路徑的應用場景、價值與局限。
2.1 路徑一:確權/存證型 RWA(不發幣)
這一路徑在不發行可流通代幣的情況下,將區塊鏈作為“確權存證”工具嵌入業務流程。企業並不直接通過發行通證來融資,而是利用鏈上哈希存證、時間戳和分佈式賬本,對實物或數據資產進行確權登記、狀態記錄和可信流轉。
典型應用場景包括:房地產領域將產權登記同步到區塊鏈,防範“一房二賣”等產權糾紛;工業設備領域通過物聯網傳感器將設備運營數據(如光伏電站發電量、充電樁使用時長)實時上鏈,確保資產狀態透明、防止設備被挪作他用;數據要素領域將數據的採集、存證和確權過程全程上鏈,明確數據資產的歸屬和使用權。
對於新能源行業而言,路徑一的典型做法如:將新能源電站的發電量數據、碳減排量證明等上鏈存證,形成權威可信的数字記錄庫。這些數據證據可供金融機構核驗,從而提升碳交易、綠色貸款審核的效率和可信度。
案例:新加坡綠色金融數據存證(MAS Project Greenprint)[2]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於 2021 年啟動 Project Greenprint,旨在通過區塊鏈與 API 技術提升 ESG 與綠色金融數據的透明度。該項目下的 ESGenome 平台支持企業披露 ESG 數據,並通過鏈上哈希進行存證,確保信息不可篡改、可追溯。與此同時,新加坡能源局(EMA)與 SP Group 推出了 可再生能源證書(REC)平台,企業可在平台上完成綠電證書的購買、轉讓和註銷,相關憑證會被上鏈存證,用於滿足碳減排合規和綠色貸款核驗需求。通過這種方式,新加坡實現了對綠色能源消費和 ESG 披露的確權與追溯,為國際投資機構與監管方提供了可靠的驗證基礎。
價值與優點:
1)提升盡調和風控效率:鏈上不可篡改的數據使得盡職調查和審計驗證變得高效。例如,銀行在審核新能源項目貸款時,可以直接查詢鏈上運營數據和歷史收益記錄,減少對報告和多方驗證的依賴。
2)防範重複抵押與欺詐:由於資產的權屬和質押狀態已在聯盟鏈或許可鏈上共享,一項新能源資產若已用於抵押融資,各機構可及時查證,杜絕一資多融的風險。
3)降低協作成本:多方參与者對同一套鏈上數據達成共識,避免傳統多層對賬,減少糾紛。簡而言之,路徑一類似於建設一個行業共享的“資產與數據登記機關”,賦予數據“確權即確真”的效力,為交易各方提供可信保障。
圖1:某 RWA 項目中“數據跨境-資產上鏈”及“權益分配”流程示意。
資料來源:深圳鏈協,Pharos Research
如新能源電站可通過專用 API 實時採集運營數據,先將數據上傳至境內可信服務器,再經監管審批後傳輸至鏈上,實現資產數據的上鏈確權。後續在發行代幣融資時,境內外主體通過穩定幣完成資金划轉,並由智能合約按照鏈上數據變化自動執行收益分配
局限與不足:
確權/存證型 RWA 的限制在於不直接產生融資功能。它更多是企業內部或產業聯盟的基礎設施改造,改善的是數據和流程層面的可信度。因此,停留在這一路徑階段無法滿足企業拓展融資渠道的需求,不發幣意味着仍需依賴傳統金融渠道籌資。
另外,路徑一通常採用聯盟鏈或私有鏈來滿足數據隱私和監管要求,其生態開放性有限,數據的跨系統應用和二次開發價值有待進一步挖掘。
最後,從收益角度看,由於沒有可流通代幣,參与各方更多是通過提高效率和降低風險間接獲益,缺乏對外部投資者的直接激勵。總的來說,路徑一非常適合聚焦供應鏈透明度、防範風險的場景,但不涉及資本市場,其邊界在於“提升信用”而非“創造流動性”。
在新能源行業的應用:
分佈式光伏、電動車充電樁等業務主體普遍規模較小、運營分散、交易頻繁。傳統金融機構由於信息不對稱和風控成本高,往往對其放貸較為謹慎。若將應收賬款和設備計量數據上鏈確權,銀行等授信方就能獲取可靠的数字憑證,從而提高中小新能源企業融資的效率與額度。
典型場景包括戶用光伏電站、充電樁運營商等,這些項目具備穩定的售電或充電收入,但因規模小、數據分散,融資難度較大。上海數據交易所提出 RDA(Real Data Assets) 概念,將設備或農業等實體資產的運營數據封裝為“數據資產殼(DAS)”,在鏈上實現確權與流轉,形成可融資的標準化資產單元。2024 年,該所通過 DAS 技術幫助相關項目獲得銀行授信超過 7 億元人民幣,驗證了運營數據可直接轉化為信用增進的可行路徑。
2.2 路徑二:支付/儲值型RWA (發幣但不涉及證券發行)
路徑二指發行非證券性質的代幣,持有人不享有分紅或利息,主要功能是支付、儲值或憑證。典型形式包括:
•穩定幣/代幣化存款:錨定法幣或銀行存款,用於跨境支付、供應鏈結算;
•消費或權益憑證:如積分、會員卡、綠色權益通證,用於服務兌換或生態激勵;
•商品憑證:如倉單、碳積分等。
2025 年 9 月發布的 “中網充·青能權益徽章(元啟版)” 就是路徑二的實踐。方案是基於區塊鏈發行的数字權益通證,對應電動車充電服務的使用權。用戶持有徽章即可在網絡內享受相應權益,企業也能通過鏈上流轉實現結算透明與客戶激勵。路徑二並不限於穩定幣,還可以是圍繞具體業務場景設計的支付/儲值憑證。
圖2:中網充·青能權益徽章(元啟版)[3]
資料來源:上海數據交易所,Pharos Research
“青能權益徽章(元啟版)”屬於路徑二:支付/儲值/憑證型 RWA。做法是先將充電樁的計量與運營數據通過物聯採集、第三方校驗后按統一口徑在數據交易機構掛牌形成可引用的數據資產,再由聯盟鏈智能合約鑄造徽章(NFT),把一攬子消費權益(如充電金/數據服務/保障)做成可流轉的鏈上憑證對外發行。用戶持章消費時,錢包地址在鏈上完成權限核驗與額度扣減,所有核銷與結算可追溯留痕。該產品不承諾收益、無分紅權,定位為可編程支付/儲值工具,核心價值是提升結算透明與對賬效率,同時為日後(若需要)向收益型 RWA 升級預留合規的數據喂數通道。
優勢與價值:
支付/儲值型 RWA 的核心價值在於提高資金流轉效率、降低成本,並規避複雜證券監管。在跨境支付中,鏈上代幣可實現實時到賬,縮短周轉周期;交易費用從傳統幾十美元降至極低水平;鏈上轉賬全程透明,方便財務監控和對賬。
此外,企業代幣還可與智能合約結合,實現自動化付款觸發,例如按新能源項目的實時數據分配資金。總體上,路徑二通過“可編程支付”提升效率和協作,但並不承擔投資分紅功能。
限制與合規要求:路徑二雖不涉及證券法,但仍需滿足支付領域合規。發行企業可能需要电子貨幣或支付牌照,尤其在香港等地,穩定幣必須納入監管。若面向香港用戶,自 2025/8/1 起法幣錨定穩定幣發行必須持牌並受 HKMA 持續監管;歐盟 MiCA 對 ART/EMT 已自 2024/6/30 起生效,要求等值贖回、準備金與白皮書披露;新加坡的 MAS 穩幣框架允許合規者標註為 “MAS-regulated stablecoin”。代幣設計應避免賦予投資回報預期,以防被定性為證券。同時,代幣要有真實使用場景,否則價值難以兌現。企業需聯合上下游夥伴和銀行共建生態,確保代幣被接受。總體而言,路徑二是資金流通工具而非融資工具:能緩解支付與結算梗阻,卻不能直接帶來新增資本,新能源等資金密集型行業仍需依賴穩健現金流或其他融資路徑。
新能源行業適用場景:
新能源產業鏈全球化特徵明顯,上游關鍵原料(鋰、鈷、光伏硅料等)大多來自海外,整車廠和電池廠等也需在全球市場銷售或採購。傳統跨境支付結算存在周期長、費用高、匯率風險大等痛點,對企業資金周轉和成本管控造成挑戰。
例如,大型新能源企業進口一批鋰礦石,從下單到付匯可能耗時數周,經手多个中介行,累計手續費達交易額的 1-2%,匯率波動甚至可能吞噬一部分利潤。針對跨境貨款支付、海外工程款結算、國際碳配額交易等場景,採用“鏈上支付/儲值”路徑——即利用穩定幣或央行数字貨幣進行支付——可加速收付匯流程、降低成本,並規避匯率波動風險。
2.3 路徑三:融資/收益型 RWA (發幣且屬於證券的 RWA)
路徑三是完整的融資型RWA模式,即發行帶有證券屬性的代幣,讓投資者出資認購,分享基礎資產未來的收益或權益。通俗地說,這等同於一種鏈上的證券發行(STO),不同的是底層資產可以更靈活多樣,且交易結算通過區塊鏈執行。
此類 RWA 應用於企業融資和投資場景,例如:新能源電站未來 25 年的售電收入打包成代幣出售給投資者,持幣人按季度獲得電費收益分成;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的應收租金池發行代幣融資,投資人享受底層租金回款權益;綠色基礎設施項目通過 SPV 發行代幣化票據融資建設資金,項目運營收益用於兌付代幣持有人。
本質上,這路徑的代幣讓持有人獲得了基礎資產的現金流權利,因此絕大多數司法轄區會將其視為證券或投資合約並進行相應監管。
目前已有多個新能源領域的 RWA 融資案例落地。例如螞蟻集團與朗新科技在香港的充電樁 RWA項目中,2024 年他們將內地 9000 余台電動汽車充電樁資產打包上鏈,通過區塊鏈發行收益憑證通證,融資 1 億人民幣。投資者據此獲得充電樁未來運營收益的分成權,該項目也成為香港 Ensemble 沙盒的示範案例之一。又如有海外新能源項目將未來售電收入 token 化募資,但在遇到發電量低於預期的情況時,項目方及時公開運營數據並提供部分回購兌付,以維護投資者信心。這些實踐表明,融資型 RWA 在新能源等領域確有可行性,但同時對項目方的信息披露、風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案例:朗新科技 × 螞蟻數科充電樁 RWA(香港,2024)
2024 年 8 月,朗新與螞蟻數科在香港以“新電途”網絡約 9,000 台充電樁的運營現金流為底層資產,完成約人民幣 1 億元的收益權代幣化私募:基於物聯計量與運營數據的可驗證口徑,在鏈上發行代表“充電樁部分收益權”的代幣,資金主要用於儲能與充電樁產業擴張。該項目明確證券屬性不變——僅改變載體,發行與分銷面向專業/合格投資者,信息披露、KYC/AML、轉讓限制等按現行證券規則執行;存續期按運營數據觸發智能合約進行按持倉比例的現金流分配,提升了兌付透明度與審計可得性。
該項目隨後被多方報道為香港 Project Ensemble 沙盒中的代表性用例之一,展示了“鏈下權利與鏈上結算”的結合:鏈下通過 SPV/合同安排實現收益權的法律承接與登記,鏈上完成登記、分配與留痕;二級流轉採取白名單/受限交易或由持牌平台承接,避免“面向公眾”的監管紅線。就新能源資產而言,這一做法把高頻、可計量的現金流與合規私募框架打通,為後續的規模化資產池與分層結構預留了通道。
發幣且屬證券路徑的 RWA,打開了傳統融資的邊界,帶來了多方面創新價值:
1)拓寬融資渠道:傳統上,中小型新能源項目往往融資渠道有限,而通過 RWA 通證,可以直接面向全球投資者籌資。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的 Ensemble 沙盒中,就有項目方將內地某新能源電站的收益權代幣化,成功吸引境外資本投資。這意味着原本受制於地域和銀行信貸限額的資產,藉助 RWA 找到了跨境資金對接的新路徑。
2)降低投資門檻,提升流動性:區塊鏈代幣可以細分到很小份額,讓原本高門檻的基礎設施投資可以“眾籌化”。上例中新電站收益權若以傳統債券形式發行,可能每份額數十萬美元起投;而代幣化后,可將 1 份收益權拆分成成百上千份代幣,小額投資者也能參与。同時,代幣在二級市場可以點對點交易,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不必捆綁持有到期。
3)現金流透明與自動化:通過智能合約,底層資產的現金流分配和風控措施可被自動執行。例如租金、售電款一旦進入指定鏈上賬戶,合約自動將應分配部分按代幣持倉比例轉給投資者,餘款用於運營或償付保障。如果某期收益不足,合約也可按照預先設定邏輯扣減相應資金池,保障投資者權益。這一過程減少了人工干預,提升透明度,投資者可以實時看到資金流向,提高信任。
4)結構化和創新設計:融資型 RWA 還支持更靈活的產品結構,例如通過 SPV 實現風險隔離和分層設計。常見做法是將資產和融資安排在 SPV 中,代幣持有人享受 SPV 收益權,同時通過不同級別代幣設計實現優先/次級分層,滿足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智能合約可被編程為按照優先級進行現金流分配、觸發增信措施(如保證金賬戶)等。總而言之,路徑三將區塊鏈技術深度融入資產證券化過程,賦予其更強的可編程性和全球可達性,被視作“釋放傳統資產流動性的全新方式”。
限制與風險:路徑三無疑是 RWA 模式中門檻最高、監管要求最嚴的一類,其主要限制和成本體現在:
1)高昂的合規成本:發行證券型代幣本質上類似公開發行證券,需要滿足嚴格的證券法規定。企業往往需要聘請律師事務所搭建跨境法律結構(如在中國香港或新加坡設立 SPV),準備詳盡的白皮書或招股文件披露風險,行業數據显示僅初期法律和諮詢費用就可能高達 10 萬至 50 萬美元,這還不包括後續的維護和審計費用。甚至在發行完成后,企業仍需長期承擔持續信息披露、反洗錢合規、跨境審計等義務,且由於流動性不足和投資者准入限制,最終的融資效果往往難以與高昂成本相匹配。
2)監管不確定性:各司法轄區對代幣化證券的監管規則不一,存在法規衝突的可能。以美國為例,SEC 曾通過對 Ripple 等公司的訴訟,明確界定部分代幣為“投資合同”,從而將其納入證券監管範疇。而在中國內地,某些資產(如新能源電站的特許經營權)的轉讓受到法律嚴格限制,即使通過海外代幣化,其法律有效性和投資者權利的落實依然有待權威判例來驗證。例如,某新能源資產在內地屬特許經營權,可能受制於國內法律不得轉讓;即便通過跨境架構發行了代幣,其法律有效性和投資者權利落實依然有待權威判例來驗證。
3)技術與法律的融合風險:“代碼即法律”並非萬能,智能合約自動執行雖然高效,但若與現實法律條款衝突(例如不可抗力、合同變更等),如何解決尚無定論。同時,鏈上確權能否得到鏈下司法承認也是未知數。如果出現違約或欺詐,投資者的維權途徑依然需要回歸傳統法律框架。
4)投資者保護:證券型代幣常常面對大眾市場的關注,但監管一般採取審慎態度保護中小投資者。例如香港目前僅允許專業投資者通過私募渠道參与此類項目,對於大眾投資者則主要通過沙盒測試,尚未全面放開。這意味着融資型 RWA 項目在初期投資人範圍受限,需要機構投資者的參与才能成行。
5)市場流動性:雖然理論上代幣可自由交易,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合規限制,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可能受限於持牌交易平台或鎖定期安排。如果流動性不足,投資者退出仍然困難,可能影響項目吸引力。
概括來說,路徑三是一把“雙刃劍”:它為傳統企業帶來了直接融資和資產證券化的新可能,但也伴隨着高監管門檻和執行複雜度。企業在嘗鮮這一模式時,需要做好充足的合規和風險管控準備,平衡創新收益與潛在法律責任。
對於採取路徑三的發行,我們要特別注意以下兩個合規風險:
•“不承諾收益”並不等於“非證券”:判斷代幣是否屬於證券,監管機構看的是真實功能而非字面承諾。如果代幣讓持有人在他人經營管理下獲得經濟利益,即使項目方不明說“保本保息”,也可能被認定為證券。因此,不能以“不保障收益”來迴避合規要求。
•“公鏈或私鏈”並不等於“是否合法”:有些人認為在私有鏈上發幣就不受監管,或在公鏈上就是非法,這是誤區。監管關注的是代幣所代表的權利性質和發行交易對象,而非底層技術。無論使用公鏈還是聯盟鏈,只要涉及公眾投資和證券屬性,都需遵守相應法規;反之,合法合規的結構即使部署在公鏈上也可以獲得監管接受。關鍵在於設計合規的權利結構和清晰界定投資者範圍,技術路線只是實現手段,不能天然決定合規與否。
新能源項目普遍具有高初始投資、長周期穩定收益的特徵,例如光伏電站的 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電力購買協議)往往鎖定20年的售電收益,電動車充電站、換電站投入大但運營現金流可持續多年。這類資產傳統上通過銀行貸款或資產證券化融資,但手續繁瑣、門檻高,中小項目很難直接對接資本市場。
RWA 為此提供了一條新路徑:將未來的收益權打包為数字證券進行融資。在新能源電站投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場景下,企業可通過發行代表項目未來收益權的通證,向全球投資者募集資金,實現融資多元化和資產盤活。
03 實施路線選擇
3.1 RWA 的三種路徑比較
為保證 RWA 項目順利推進,新能源企業應制定分階段的實施路線圖,並對各階段投入預算做好規劃。一般而言,不同路徑的複雜度和投入有所差異,可分為低、中、高三個量級:
•路徑一(確權/存證)成本量級:低。主要投入在物聯網設備部署、鏈上存證平台搭建,與銀行系統接口開發上。以一个中型新能源企業為例,試點階段投入可能在幾十萬元人民幣左右,涵蓋傳感器採購、區塊鏈節點部署等。後續每增加新的資產類型,上鏈邊際成本遞減。
•路徑二(支付/儲值)成本量級:中等。涉及跨境支付系統改造、数字錢包管理、安全合規等投入,預算通常在數百萬元規模。包括內部流程改造、員工培訓以及外部合規諮詢費用。如果採用成熟第三方穩定幣支付方案,費用可控在較低水平;若自建鏈則費用偏高但可定製。
• 路徑三(證券/融資)成本量級:高。需投入法律合規、架構設計、發行承銷等大量資源,項目全周期成本可能達到上千萬元。其中法律與持牌中介服務費、技術開發(跨鏈橋、安全審計)、市場路演與投資者對接等佔比較大。但相應地,該路徑單次融資額往往也最高(上億級別),投入產出比仍可觀。
3.2 決策框架:如何選擇適合的 RWA 路徑?
企業在啟動 RWA 項目前,不應盲目追求“發幣融資”,而應立足自身的核心痛點和戰略目標,通過以下自檢清單來明確最適合的路徑:
1.目標與痛點診斷 (What is our core problem?)
•融資需求是首要目標嗎?如果是,路徑三是最終方向,但需評估自身是否能承擔其成本與風險。如果不是,優先考慮路徑一或二。
•業務痛點在於流程效率和信任嗎?例如,供應鏈協作不暢、數據真實性難以核驗、欺詐風險高。如果是,路徑一(確權存證)是最佳起點。
•跨境支付或結算成本高、周期長是主要瓶頸嗎?如果是,路徑二(支付/儲值)能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
2.資源與能力評估 (What are our capabilities?)
•法務與合規能力:公司是否有能力處理複雜的證券法、支付牌照等監管要求?是否有預算聘請頂尖的法律和合規顧問?這是啟動路徑三的先決條件。
•技術儲備:內部是否有區塊鏈技術團隊或可靠的技術合作夥伴?能否確保鏈上數據的安全與穩定?
•預算投入:根據前文估算的成本量級,公司願意為RWA項目投入多少預算?項目預期回報(ROI)是提升效率、降低成本,還是撬動數億融資?
3.生態系統與合作夥伴 (Who is in our ecosystem?)
•路徑一需要哪些夥伴?通常是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金融機構(銀行、保理公司)、審計機構等,共同建立聯盟鏈是常見模式。
•路徑二的成功關鍵是什麼?需要核心交易對手方(如供應商、客戶)願意接受你的代幣作為支付工具。這需要極強的商務拓展能力和場景價值。
•路徑三依賴哪些外部資源?依賴持牌交易所、承銷商、合格投資者網絡、資產評估機構等專業的金融中介。
通過回答以上問題,企業可以更清晰地定位自身所處階段和真實需求,制定出一條從“內部增效”到“外部融資”的、循序漸進的 RWA 實施路線圖。對大多數傳統企業而言,從路徑一開始,先用區塊鏈解決內部或產業聯盟的信任問題,是風險最低、見效最快的切入方式。
04 結論與展望
RWA的浪潮並非簡單的“萬物上鏈”,而是產業数字化轉型的一次深層變革。它為傳統企業提供了一套全新的工具箱,用以解決長期存在的信任、效率與流動性難題。本文拆解的三種路徑——確權存證、支付儲值、融資收益——並非相互割裂,而是一個循序漸進、難度與價值遞增的演化階梯。
對於深耕實體經濟的企業而言,RWA 的真正價值不在於追逐短期投機熱點,而在於回歸商業本質:路徑一是地基,通過可信數據優化運營、強化風控;路徑二是橋樑,藉助可編程支付加速資金與價值流轉;路徑三則是燈塔,為優質資產打開通往全球資本市場的創新大門。
展望未來,隨着全球監管框架的日趨明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演進,諸如高性能公鏈、全鏈 CLOB、意圖驅動型 DEX 以及 Agent2Agent 穩定幣支付等新原語落地,RWA 落地的門檻將逐步降低,應用場景也將從金融資產向更廣闊的實體領域滲透。我們或將看到更多“混合模式”的出現,即一個項目同時融合數據確權、支付結算與收益權融資的功能。對於有遠見的企業家而言,現在正是理解並布局 RWA 的最佳時機。審慎選擇適合自身的路徑,穩步推進,才能在這場由技術驅動的資產革命中佔得先機。
參考來源
[1] Defillama: RWA rankinghttps://defillama.com/protocols/rwa
[2]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and SGX Group Launch ESGenome Disclosure Portal to Streamlin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and Enhance Investor Access to ESG Data.”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2/mas-and-sgx-group-launch-esgenome-disclosure-portal-to-streamline-sustainability-reporting-and-enhance-investor-access-to-esg-data
[2a]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Green FinTech / Project Greenprint.”https://www.mas.gov.sg/development/fintech/green-fintech
[2b] Singapore Exchange: “SGX Group and MAS Launch ESGenome Disclosure Portal...”https://www.sgxgroup.com/media-centre/20220912-sgx-group-and-mas-launch-sgx-esgenome-disclosure-portal-streamline
[3]新華報業網: 國內首個充電樁RWA項目在寧發布https://www.xhby.net/content/s68b57261e4b0310b14ad665f.html











